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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介绍
一、 大赛背景:

为落实国家发展创意文化产业的指导方针,进一步提高我国高校文化建设和实践创新能力,展示高校数字艺术学科建设的新经验、新成果,促进表彰具有创新精神的学院、教师及学生的原创数字艺术作品,更好地促进数字艺术教育、学科和专业的发展,提高教学水平及大学生的培养质量,增强教师与学生的创新意识、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,激励师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积极性,特举办首届“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”。

本次大赛努力为各高校,尤其是应用型、职业类院校,创造展示教学创新能力的舞台,鼓励学校、教师、学生积极踊跃参与,以赛促教。

二、 组织机构:

主办单位: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

承办单位:NACG数字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办公室、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

支持单位联合国训练研究所-上海亚太地区经济和信息化人才培训中心、中国职教学会数码艺术研究会、全球创业周中国站组委会、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、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、上海多媒体行业协会多媒体终端专业委员会。

三、 大赛宗旨:

提高国内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学水平;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;弘扬民族文化精神。

四、 参赛对象:

1、全国高校在校大学生、教师。

2、教师可以独立参赛,也可以作为指导教师参赛。

3、3.全国高校校企合作企业导师。

五、 作品类别:

A类:平面设计;B类:网页设计;C类:二位动画;D类:三维动画;E类:建筑室内设计;F类:影视广告;G类:数字绘画;H类:微电影

六、 参赛方式与条件:

1、参赛条件:全国各地高等学校在校本科、高职学生均可以组队通过学校统一向组委会推荐报名参加。每个参赛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二名。参赛个人(组)可以提供多类别,多幅参赛作品。

2、参赛方式:各高校按照章程积极组织学生参赛,以参赛学校为单位统一将优秀的作品提案推选到大赛组委会。组委会只接收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推荐的作品。

3、版权要求: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,具有完整著作版权,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集体创作作品参赛需征得主创人员的同意。

内容要求:内容健康,积极向上,反应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,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,严禁抄袭、拷贝他人作品。如在作品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,必须特别声明版权所有情况。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。对赛事造成恶劣影响的,组委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